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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调解员刘宇博有感
发布时间:2017-06-12

刘宇博调解工作的一天是从一个纸袋子开始的,这是一个厚重的白色塑料袋,里面装满了按照投诉受理顺序细致整理好的投诉材料,工作流程,相关证据,而这些正是消费调解工作流程中最基础的“入门”部分,真正做好工作还需要将“法”“理”“情”融汇到实践中,才能得到良好的工作效果。
  依法履职,勇于担当查到底
  消费者投诉的消费纠纷问题,往往伴随着经营者的违法违约行为。一次,一位农户反映自家民房在新民居改造中出现问题,施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安装塑钢门窗,使用材质十分单薄,怀疑产品质量不合格。刘宇博接到投诉后,认真核对相关材料,依法受理调解。此投诉难点不在于按程序进行调解,而在于对事实调查。刘宇博实地向多个部门了解情况,对新农村改造施工方的资质、工程项目等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在深入调查了解的过程中触动了施工方的利益,甚至收到电话威胁“你要是再查就别怪我们不客气”,刘宇博同志毫不畏惧,维护群众百姓的利益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更何况侵害到农民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应该替他们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他广泛搜集证据材料,依法多次做施工方的工作,施工方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该农户重新制作安装了门窗,并给予1000元的经济补偿。农户握着刘宇博手感动的说“农民挣钱不容易,谢谢你们的帮助”。群众简单的话语是对工商部门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用心体会,付真情化解矛盾
  对于一些情况特殊的消费者,刘宇博总是用心感受他们遇到的问题,尽力为他们解决困难,即使不能完全解决,也会提出可行的救济途径或建议措施。
  一位原籍新疆的消费者通过某房产信息部购买一套二手房,缴纳1万5千元的信息费后,由于消费者个人原因,不愿意继续购买,消费者想通过工商部门调解要回信息费。刘宇博在受理后发现该投诉的难点在于消费者与被诉方签订有明确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消费者违约时不退信息费。在后来的交谈中了解到,该消费者北漂北京辛苦十多年攒了一点积蓄,本来想给父母买套住房,改善生活条件,没想到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约,想到一万多元的信息费够在老家的父母辛苦赚好多年,消费者就忍不住伤心的哭泣起来。刘宇博从内心想继续帮助这位消费者,虽然行政调解陷入僵局,行政调解无强制力,但是可以尝试将调解工作向司法领域探索和延伸。他联合同事组织双方对已有的合同约定及其法律效力进行探讨,通过分析,经营者与消费者实际的法律关系和提供的服务内容类似于合同法中的“居间合同”,参照居间合同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最终说服经营者退还了1万多元钱,看着消费者感激的眼神 ,刘宇博知道调解工作每前进的一小步,对于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可能就是一大步。
  消费投诉调解工作是刘宇博承担的工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范围内诸多项重要内容之一,除此之外还有面向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培训,面向消费者的消费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刘宇博都从服务群众百姓的基本需求出发,勤奋学习夯实业务基础,扎实工作落实任务目标,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就像一句格言所讲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只要坚持自己的理想和初衷,就能实现最简单最朴素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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