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发挥区直机关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的引领作用,区直机关工委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迅速行动,采取多项举措,推进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落地见效。
1、精心谋划,妥善部署 精心研究制定机关工委系统争当文明行为“示范员、宣传员、监督员”方案,分别明晰处级层面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的工作任务,提出多项举措健全监督机制、内部督察反馈机制,召开机关工委系统促进文明行为工作推进会,系统63个机关单位参会,对他们提出要求和具体实施计划。
2、“点线面”结合,共振推动 开展“文明有序迎国庆”主题宣传日活动和国庆宣传周活动。 “定点”宣传,系统10个单位在世纪广场、区医院、中医院、汽车总站等9个人员流动较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文明行为市民提示卡”、讲解文明知识、现场互动知识问答等形式,倡导市民做文明事、讲文明语、做文明人。 “画线”宣传,系统其他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同期开展宣传日和宣传周活动,如区妇联、区投促局、区税务局等单位利用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屏,组织文明行为志愿者活动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市民养成文明习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系统共计发放宣传品1.9万余份。 “织面”宣传,向系统所有党员发放“机关党员干部‘争当示范员、宣传员、监督员’促进文明行为”宣传折页7800余份,从“应知、应做”角度增强党员带头践行文明行为的行动意识;引导各单位结合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服务、创建党员先锋岗等开展长期特色活动,抓好工作推进落实。
3、抓常态化,注重长效 加强日常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将促进文明行为有关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评价体系和党员积分管理;长期开展监督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文明随手拍”,监督不文明行为同时警醒自己;抓“两头”强化正反典型激励引导,通过选树典型、通报“不示范”党员和组织,形成“争先进、督后进”良好氛围,助力文明行文促进重点任务在机关工委系统落实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