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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要出风清气正
2012-02-12

出风清气正,既是组织工作目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组织工作各项目标的重要保证。李源潮同志关于“组织工作要出风清气正”的论述,显示了组织工作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上的高度清醒,体现了强烈的忧党意识和兴党责任,表明了消除组织工作中各种不正之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


  政治清明、风清气正,历来是人民群众和执政者的理想追求。组织工作在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干部作风建设上,负有重要职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环境比过去更为复杂,诱惑侵蚀党员干部的因素明显增多。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特别是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严重,有的由于贪污腐化,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如果任由这股不良风气泛滥蔓延,必然会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组织工作出风清气正,正是从严治党题中应有之义,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组织工作要出风清气正,最重要的,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选人用人上的风清气正。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办事,大力选拔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对那些贯彻科学发展观不力、缺乏正确政绩观、搞形式主义的干部,那些缺乏大局意识、纪律观念差的干部,那些不敢坚持原则、不担当责任怕得罪人的干部,那些品行不端、作风不实、群众口碑差的干部,不仅不能提拔使用,在位上的也要坚决调整下来,确保选出来的干部让组织放心、党员信任、群众满意。


  组织工作出风清气正,关键是要增强组织工作的战斗力,特别是要同选人用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进行坚决战斗。不严厉打击歪风邪气,正气就难以树立起来。必须认真负起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责任,始终把党性原则摆在第一位,不怕得罪人,对不正之风和错误言行敢于批评和抵制,对矛盾和棘手问题敢于正视和解决。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健全信访、电话、互联网“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加强对“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拉票贿选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组织工作要出风清气正,必须坚持从严治部,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俗话讲:己不正,焉能正人。组织工作要出风清气正,组织部门首先要公道正派、纪律严明、团结和谐。当前,就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以公道正派为核心内容的组工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行中组部“十严禁”纪律要求,按照“标准高于其他干部、要求严于其他干部、行动先于其他干部”等要求,加强组工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建设“阳光组工、公道组工、服务组工”,树立起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忠诚正直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


  我们要通过“出风清气正”的努力和成效,实现组织工作出先进生产力、出社会稳定、出群众满意度、出干部积极性的要求。以“五出”的全面落实,真正让党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责任编辑:zzb
主办:中共平谷区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北京绿都畅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